“居然群发短信邀请别人参加丧礼,中央八项规定都出台这么多年了,还有人这么干,这种干部必须通报批评。”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供销社副主任李为波因群发短信邀请他人为其父吊唁,违规收受礼金6700元,被连云港市连云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2018年3月9日,连云区纪委监委收到关于李为波群发短信邀请他人为其父吊唁的举报,该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此事开展初步核查。
初核中,核查组先后对9名参加吊唁人员进行谈话,并查看了被谈话人的手机短信,发现信访反映的李为波有关问题基本属实。随后,调查组找李为波本人进行核实了解。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核查组多头并进,通过询问李为波是否履行了报备手续,查看相关吊唁人员通话记录、短信记录,查询李为波通信记录,调取复印李为波父亲吊唁礼簿等,获得了多项书证、物证。
“你都是通过什么方式告知相关人员你父亲去世操办葬礼的消息的?”
“一部分人是打电话通知的,一部分是发短信通知的。”
“短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记不太清了。”
“你把这条短信读一遍。”
“老父亲病逝,于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在赣榆区柘汪镇东林子村(具体地址:连云港赣榆区港口大厦向北200米)起程。”看着熟悉的字眼,李为波说:“这就是我邀请他人为我父亲吊唁的短信。”
“这个短信你发给了多少人?”
“记不清了。”
“这是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你仔细看一下,看看有没有问题。”
在铁的证据面前,李为波对其群发吊唁短信的违纪事实供认不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没有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通过短信群发方式邀请他人参加我父亲的丧礼,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很后悔。我一定配合组织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错误,接受组织的处理,并马上退还收受的礼金。”
3月26日,连云区纪委对李为波进行党纪立案。经查,2018年2月20日,李为波通过用个人手机群发短信的方式发送其父亲丧事吊唁短信给管理服务对象,并违规收受礼金6700元。初核期间,李为波已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退还。
“李为波是有13年党龄的老党员,在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仍然顶风违纪,既让我们痛心,更让我们警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决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将李为波的违纪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就是要让所有党员干部谨记,党规党纪不能碰,如果谁在纪律‘红线’面前不收敛、不知止,纪委监委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连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费小岩说。(中国纪检监察报 张岩 张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