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中人,是我的大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解救我,后来他接近我、爱恋我、要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离开那地方的前一天,我做了个纹身,
这是他曾说喜欢我野性美的幻想模样,也是我们曾经至死不渝爱情的纪念,
我决定把她纹在身上,把这份爱,永生铭记。
英雄救美!我和毛刚是在我大学时认识的。
新的千年2000如约而来,我也考上我不理想的大学,北方边陲的一个本科学院。那里的人很野性,痞气十足。一晚@侃生活一刀和同学一起去上网打算通宵,当时的网吧环境很差的,但很受欢迎的(大家刚接触网络,好奇心强的很,通宵上网冲浪当时那是时尚,四元一晚尽情玩!),网吧在大学旁边的旮旯胡同里林林总总的营业着。
我们来到了网吧不久后,进来了三个当地有痞气的混混,刚好坐在我旁边。如你所料,没过多久我就被一只手给揩油了。我也是暴脾气,蹭的火气就上来了(其实心里虚的很,跟我同来的也是个柔弱的女同学),骂了那个长有贱手的混子。啪的清脆声随之响起,混混的脸没有歪,而是我的脸肿了起来,我欲哭无泪,刚要做挣扎自救。
90年代的老网吧
“滚出去,若再在这里发狠,我打断你狗腿!”话音是从网吧后排的一个座位上发出的, 这一幕我终身难忘!一个魁梧挺拔的男子站立了起来,他儒雅气质,可眉宇间透露着那股霸气让人无可比拟,这时瞧这三个混混就是霜打的茄子,蔫了,连忙低头道歉,“对不起,毛哥,打扰您雅兴了,我们不地道,在这里惹事,我们马上滚!”之后他们鸟兽散了。那个毛哥这时也出门要走,我赶紧追上去。
相识是缘分!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对于感谢他只嗯了一声,根本就没正眼看@侃生活一刀,想想也正常,当时我一面脸还肿着呢,严重不对称,花容失色,样子特丢人难看吧。可是我还是计上心来,以知恩图报为名,死缠烂打地要了他的BB机号码,其实当时我真的想感谢人家,另外,也对他有所好奇,好感嘛多多少少也有些吧!我也是性情中人,就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大学里的男同学追求我的,我是根本看不上,感觉他们幼稚不成熟。而毛刚不是的(后来就沟通联系上了,才知道他大名)。
90年代时兴的BB机
他英俊大气,练过武术,家里条件好,比我大三岁,刚大学毕业就在大学附近照看运营一家运动品牌商店。关键的关键是我打心眼里喜欢他这个人!
爱的初体验,轻柔绵长的爱情真好!!
之后的之后,我们就腻歪在了一起!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后来毛刚告诉我,他可不是爱管闲事的人,那天网吧的英雄救美他还是有目的性的,他也是看我顺眼才出手相助的,当时不理我也算是欲擒故纵计吧。哈哈,缘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我们发誓相爱一生的!当时的我有多么的幸福,只有我们俩清楚,爱在我们俩身心中如同滋润万物的春雨,轻柔而绵长……
晴天霹雳的一击,伤心欲绝!
在我即将大学毕业的最后4个月,也就是我和毛刚计划我毕业就领证结婚还有4个月的那天,2月27日,一个晴天霹雳给了我及毛刚家人们,致命一击,撕心裂肺的痛,每天以泪洗面,也让我久久不愿承认他得了不治之症……
我永远的爱人在前几个月永远地离开了我,我也离开了边陲小城这个让我伤心欲绝的地方,离开前一天我做了一个纹身……
@侃生活一刀点评:
如果你想要纪念一段感情,可以记在心头,也可以镌刻在身体上。在身上纹下你们爱的图腾,给身体打下这个爱的标记,用这个擦不掉、抹不掉、忘不掉的印痕去终身怀念,都说悲伤的人才会纹身,这个伤就是指一段造化弄人、让人痛彻心扉的感情吧……
注:引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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