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公共DV现场
一打开微信朋友圈
扑面而来的不是朋友们的生活
而是朋友们的生意
护肤品、化妆品、牛肉丸
还有各类拼团链接
看得让人眼花缭乱
然而
最近就有一人朋友圈里做微商
被立案调查了……
不为别的
就因为他有一个特殊的身份
——人民教师
“孩子老师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里全是广告,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思教书吗?”
“你看,上午9点正是上课时间,也在购物群里发广告。一天发几十条,老师自己赚钱不亦乐乎,可我们家长心都在颤啊。”
6月29日
几位家长拿着一沓微信截图证据材料
来到浙江乐清市纪委市监委
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反映
接到举报后
相关部门迅速联合行动调查此事
经查
自2018年年底起
当地虹桥二小党员教师王某
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
通过推荐产品赚取提成
2020年2月开始
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事一种
名为“X教授”减肥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
在上班时间
王某也开展微商兼职经营活动
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
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
由于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
王某受到立案查处
“原来我只想把一些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同时也赚点零花钱,没有想到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如此困扰,也影响了教师的声誉,实在不应该。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一门心思扑在教学工作上。”
谈及自己之前做微商的行为
王某悔不当初
那作为人民教师
到底允不允许做微商呢?
不允许!
有关负责人表示
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
中小学公办教师
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
一则做微商耗时间耗精力费心思,每天发朋友圈打广告,教学方面不上心,甚至授课时也在不停地收发微信,家长会怎么想?
二则微商的盈利手段主要靠的就是交际圈,一旦老师做起了微商生意,学生家长成了微信群里的生意对象,对老师推荐的产品,家长们如果不买,会担心孩子在学校不受老师待见,买的话又没有实际需求,买不买都心累。
目前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已督促教育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你怎么看?
来源:浙江在线、乐清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