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柳州交警微博收到了热心网友的私信,网友举报了一名在朋友圈散发辱警言论的男子,根据网友提供的图片可以看到,该男子朋友圈配图为交警正在对壶西大桥底违停的车辆粘贴违法告知单,这本是交警正常的工作执法过程,可该男子却配文“狗又出来咬人了”,辱警意味明显。
接到报警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民警立即着手落实撒播辱警言论网友的相关信息,调查后了解到,该微信号为一男子蓝某所有,28日上午,民警电话联系了蓝某,并到其工作门面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询问。
在特勤大队,蓝某说,27日晚上9点左右,他夜跑完之后看到交警在路边对违停车辆粘贴违法告知单,他就随手拍了两张照片“我之前的车子也被交警部门贴过几次单子,当时我就是随手这样发,也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更没有想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蓝某的微信里有894名好友,辱警的言论在朋友圈一散播影响甚广,还有几名不明所以的朋友还在其朋友圈留言点赞,影响恶劣。民警对其进行教育之后将其移交黄村派出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近年来,柳州交警已接到多起群众举报的辱警案件,有的是在微信群中对执法的交警指责和谩骂,也有在交警执法时故意拍摄小视频配上辱骂的词汇在朋友圈大肆传播,为了捍卫和保障民警以及交通协管员的执法权威以及人身安全,柳州交警一直对这类辱警、袭警的行为采取严厉打击的政策,而这些当事人皆因一时冲动,尝到了苦果。
2018年8月2日
网民卢某因车辆在屏山大道龙家巷违法停车,被交警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一怒之下,卢某就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涉嫌辱骂交警的朋友圈。归案后,天马派出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018年5月3日
三江一男子刘某在一人数为200余人的微信群里公然辱骂交警是“狗”,并在发布辱骂言论后迅速退出群聊,企图逃避责任,随后被三江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18年4月5日
正值清明,一男子周某因两年前违法被交警部门处罚后心怀不满,路遇交警正常执勤执法时,拍下小视频在朋友圈传播并配文“交警又出来搞钱过清明”辱警言论,当天被民警抓获,根据其寻衅滋事行为柳南派出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警执法为人民,每一次的严查、严处都是为了保障每位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警方提醒,如群众对民警的处罚有异议可通过柳州交警支队长热线0772-2603000反映,也可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不可逞一时之快,随意辱骂交警或抗拒执法,最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