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1: 宁晋县首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宣传教学一线长期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的工作热情,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宁晋县首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一、推选阶段(2012年11月—12月): 1、各单位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教育局“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精神。
组织教师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和事迹演讲,由全体教师投票推选县级候选人2名,并在学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报评选申报表,上报个人事迹材料。 2、教育局成立评选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对申报教师进行审查,从上报的教师中评选出60人进入初选阶段。 二、初选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7月): 评选工作小组深入基层学校,通过课堂观察、与校长师生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进入初选阶段的60名教师进行综合测评。
同时,在《教育周刊》开设专栏, 报道入围教师事迹,并开展公众投票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测评和公众投票结果,确定20人进入终选阶段。 三、终选阶段(2013年8月): 组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由进入终选阶段的20名教师本人或他人进行事迹演讲。
邀请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 ,学生和家长 等担任评委,评选出10名“最美教师”、1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 四、表彰奖励阶段(2013年9月): 1、在教师节期间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并组成“最美教师”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巡回报告。 2、进入终选阶段的20名教师授予县模范教师称号。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