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组成。绝大多数公告将成文日期置于标题下方,而没有落款。
(一)标题
常见的标题有三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事由、文种齐全,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货币出人境限额的公告》。二是包括发文机关和文种两个部分,专门事项公告等常用此类标题,如《江苏省第x届人大常委会公告》。三是有些公告只有文种“公告”字样,一般为广而告之的公告。
公告的行文对象一般是全体社会公众,没有特定的主送机关,因此,主送机关一般不写。
(二)正文
正文,一般由公告原由、公告事项、公告结语组成。
公告原由有别于部署类公文,一般比较简单,要求言简意赅、简明扼要。有的公告原由写发文目的,有的公告原由写发文依据,视具体公告而定。
公告事项是构成公告的主体部分,一般要求以整饬规范、精确简明的语言说清楚具体事项即可。公告事项较多时可分条列项写作。公告事项部分一般不具体阐述、不写具体细节、不发议论,内容多以晓谕为主,有时还会结合晓谕内容提出要求。行文干净利落,用词俭省精练。
公告结尾一般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此告”等惯用语结束全文,也可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