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
来源:公益慈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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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时就会有人问:志愿者和义工,到底有没有区别?
如果一定要我说说二者之间的区别,还真有!
你看啊,“志愿者”和“义工”这俩词,字形笔画、读音都不同!我才疏学浅,能想到的最大区别,也就是这个了!
不过,这俩词的来源确实不同。“义工”这个词,一般认为源自香港,即“义务工作人员”的简称。“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将义工定义为:“任何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
内地的深圳、广州等地因受香港文化影响,也多称为“义工”。比如1990年4月注册的深圳市义工联合会,是中国内地第一个义工社团法人。成立于2002年10月的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则于2019年7月正式更名为广州市志愿者协会。
“志愿者”这个词,则是源自官方对英文Volunteer的翻译,使用范围要比“义工”更大,尤其在正式场合和文件中都使用“志愿者”一词。如2017年实施的《志愿服务条例》中明确指出:“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所以,无论是内地的“志愿者”,还是港澳的“义工”、台湾的“志工”,其实只是习惯叫法不同而已,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翻译成英文的话都得是Volunteer。而且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义工和志愿者两种叫法都是广泛存在的。
但是,总有些人,可能闲得慌,不知道自己该做啥事,所以非得钻牛角尖死抠,抠出义工与志愿者的“区别”来,好像若不如此,就无法显示他们聪明绝顶的超级智慧。比如说,他们认为:志愿者是为政府服务的,义工是为民间服务的;志愿者可以拿补贴,义工不能拿补贴;志愿者必须要专业,义工则不需要专业;志愿者是有组织的,义工是无组织的……甚至将自己的组织命名为“XX志愿者义工协会”。天啦噜,你怎么不叫更加完美超群的“志愿者义工志工Volunteer协会”呢?
可事实不是这样的哦!无论称为志愿者还是义工、志工,都可以服务于政府和民间举办各种的公共活动以及各类困境群体;至于补贴,也不是所有机构必须要发的,有条件的机构都可以发,没条件的机构可以不发(志愿者补贴该不该发?怎么发?);按服务内容和岗位的不同,有需要专业技能的,也有不需要专业技能的;可以个人身份做,也可加入组织做……哪里需要那么分裂呢?!说实在话,不管叫什么,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时间自愿、无偿地服务社会,不求任何物质回报的本质是不变的!而且,都要遵守《志愿服务条例》《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果你们觉得志愿者和义工真的有着本质的不同,那就弄个《义工服务条例》出来,我不服也不行,算你们赢!
另外,在使用志愿服务标识方面,按民政部的政策,不仅含有志愿服务、志愿者、义工名称的社会组织可以用,不含这些名称但以志愿服务为宗旨的社会组织也可以用。如果志愿者和义工真的不同,那么相关机构的名称、章程、宣传材料都得改了。算一算,全社会要为莫名其妙的“概念成本”多花多少钱呐?!
反正,有些人为了证明自己的水平比别人高,总喜欢把简单的事情整复杂。这样的人,越少越好!
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转载时请保留以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