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上一辈子,真的不容易。
古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事实也是这样,宛若晴天出门,谁也不知道哪片云下带着雨。
乡里有训儿经:气死莫投官,冤死不告状。可世间的事哪能完全由得你。不然,哪还有逼上梁山呢。
自从房子市场化之后,来到一个陌生城市,第一个愿望就是买套房,因为没有房子就没有家,没有家也就没有根。
虽然房价远远地高出工资,可这比当年的福利分房好的多。以前,能分房的都是好单位,一般的单位也能分房,可条件相对苛刻一些。比如我当年在的那个单位,需要结婚后才有资格去排福利分房,对于我们这些到外地工作的学子,能结婚也是多年之后的事,在没房的时候,哪家女子能看上你呢。
即便分房,也是从此被上了紧箍咒,先不说跳槽的事了(那时候跳槽也是个案),房子一定不会一步到位,先是小且偏僻、破旧,往后隔几年,就得求房管部门的人,调房再调房,一辈子好像就在调房的路上,直到退休调不动了。
除非能当上领导,那就非常爽了,年年住新房、大房,否则就只能捡人剩下的。分房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前后住户之间经常还会因为装修费用问题发生纠扯,好事也许会成坏事。
我住过单位的集体宿舍,6个人挤在十几平米的房里,由于每个人情况不同,在那么狭小的空间里,实在不是个事。上下铺床,下面的带着女友一起睡,只是在外面拉个布帘子,上面的兄弟晚上睡觉简直是遭罪。听着下面人出气和床板叽叽嘎嘎地响,上面人大气不敢出。谁让你没本事带人来晃床板呢。
我没有遇到晃床板的,可房间里麻将声声那是正常不过的,每当这时候,我只好缩手缩脚在床上看着高等数学,目的只是为了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后来,一家几口跟人合住一套房子,由于同事有房,他经常把房子借出,因此,与我们合住的就是天南海北的人。大半夜的,听见外面有人拿钥匙开门,或者一家人正吃得高兴,突然闯进来一个陌生人,感觉我们家整天就活在大街上。那年我女儿才一岁多。
像我这样性格的,我还喜欢住房商品化以后的政策。起码,我不会一辈子因为家而到处求人。关于房子,我量力而行,必须一步到位,城里安不下,就在郊区找,别墅住不起就住塔楼。
那年,我一眼就相中了一套房子,房子转眼就要验收了,想想那么多买房过程中遇到的坑,我有幸都一一躲过去了,我为自己的明智沾沾自喜。
可收房时间到了,开发商就是不能竣工。从五一拖到十一,房产证遥遥无期。想想僵持也不是办法,只好跟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后收房。开发商答应三年之内保证办下房产证。
转眼三年就过去了,房产证连个影子也没有。开发商也算义气,当年就给我们兑现了违约金。其实也没多少钱,无非就是免了物业费、供暖费和停车费。接下来的两年,开发商又支付了两次。事不过三,从第四年开始,开发商停止支付违约金了。
万般无奈,只好走上诉讼的道路。没冤死,也得告状了。懂行的人告诉我,假如不告状,过了规定的申诉时效,就等于我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说心里话,衙门确实不好进。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要求,递进规定的材料,然后就是遥遥无期地等着,直到某天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告诉你某时间开庭,必须准时到场。
到法庭才知道,法庭一直不开,那是因为要凑拨,且还得看被告人是否有时间。世间事有时候就是那么怪,明明是完全相同的案件,为什么不能依照判例依此执行,可法庭明明要把所有递状子的人一并叫到。
也许是第一次告状,原告、被告、法庭都比较重视,法院判决,执行庭执行,还真的见到效果了。尽管请了几次假,跑了几趟路,也算值得,毕竟真金白银拿到手了。
等第二次告赢了(必赢的官司),执行庭也去申请了,结果是,没有财产可执行。说白了,一切的一切都是白忙活了,其实也不是白忙活,从法理上来说,我的权益我争取到了。
第三次,我依然递交了诉状,因为疫情关系,审判在网上进行,我按照预定时间等了两个小时,终于等到了法官和被告,不知道谁在放鸽子,十分钟不到,法庭宣判完毕。我也精了,执行庭我都没去,不愿意为没有结果的事费鞋了。
又到了两年的诉讼期限了,想到又得去告状,心里非常不开心。像我这样的良民,一辈子不做坏事,甚至不做亏心事,可我定期地就将老人的“忠告”抛在脑后,你说这是什么事呢?
其实吧,在过程中我也不是非常着急,毕竟就这么一套房子,也没有出售或出租的打算,房子在这儿,证在不在也无关紧要,总不至于有人把我的房子给卖了。
好在,我们邻居中有大公无私的人,他们不断地给政府热线打电话,不断到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在街道的大力支持下,更得感谢北京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决心,原本无解的问题,意外地给解决了。事隔十七年,该自己的本子,还是到手了,烦心房变成了安心房。当我从窗口拿到大红的本子,心里还是挺激动的。
话不多说,好饭不怕晚。我还是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