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驶考试主要是考核驾驶人能否正确使用灯光,为此必须掌握各种条件下灯光的使用要求。
①驾驶人上车后先打开小灯,进行上车准备。汽车起步前,开启近光灯和左转向灯。
②汽车在行驶中,当通过有路灯、照明良好的路段时,应使用近光灯。当通过无照明、照明不良的路段时,应使用远光灯。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在风、雨、雪天夜间行驶时,应使用防雾灯或防眩目近光灯,不宜使用远光灯,以免出现炫目的光幕而影响视线。
③夜间遇有会车时,应在距来车 150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降低车速,选择适当交会地点,当两车距50米左右时,应互闭大灯,改用小灯,不准使用防雾灯,并掌握好方向靠右缓行,待两车头平行时可开大灯,若来车没有及时关闭远光灯或道路复杂的,必要时应靠边停让。
④夜间需要超车时,应事先连续变换远、近光灯或使用喇叭预告,待前车让行后方可超越。
⑤在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使用近光灯。
⑥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应关闭前照灯,开启示廓灯,以提醒行人和其他驾驶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