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民政部门户网站获悉,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明确,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据了解,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会议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对照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审核,强化政务公开,确保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依法有序。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稳妥有序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全国民政系统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公众全面、客观看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形成正确的社会预期,另外要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来源:南方+客户端、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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