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余华的《活着》,你就不会抑郁......
上大学的时候经朋友推荐闲来无事读了余华先生的《活着》,看得很是过瘾,故事节奏感紧促,文笔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活着》是以“我”的口吻落笔,以主人公“富贵”的叙述为主,拉近了主人公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少年时的富贵身在福中不知福,家财万贯却好赌成性,对家里的娇妻“家珍”拳脚相向,不成器不疼老婆的男人,结果可想而知,不多时便将家里的祖业输个精光,气死父亲,沦为了靠租地为生的佃农。但是地位的一落千丈并没有使富贵消沉下去,像是突然长大的男人,开始意识到家里的责任与身上的担子。
可生活并不会因为你成长了,就会对你温柔以待。富贵的母亲身体每况日下,在富贵进城为母亲抓药的那一天,不幸的事儿发生了,富贵遇到国民党抓壮丁,被迫编进了队伍,在这里他遇到了“春生”,几经辗转,富贵遇到解放军得以回家,而春生留在了解放军的队伍里。
回到家的富贵才发现母亲已经病死了,女儿凤霞也因为发高烧没有及时得到医治,变成了聋哑人。随着富贵的归来,家里的日子开始一天天好起来,但这对于富贵来说,好转似乎是一个恶咒,往往伴随着更糟糕的开始。
富贵和家珍打算送儿子有庆去上学,但是家里的条件不允许,富贵和家珍只好把凤霞送给有钱人家当丫鬟,凤霞走了,有庆才能上学。
一日凤霞偷偷溜回家里,富贵再也舍不得送凤霞走,一家人只要在一起,即使日子过得紧巴巴,但心里热乎乎的。
老天总是看不惯富贵,安稳平淡的日子没过多久,不幸再次降临,儿子有庆死了,死因是县长老婆生孩子大出血,血不够,有庆被当场抽干了血,富贵的儿子是为别人生孩子死,没想到女儿是为自己生孩子死。
每一次的不幸之后,生活都会给你点甜头,让你不至于绝望,当你真正的重拾信心,更大更多的苦难马不停蹄的向你纷至沓来。
有庆死后没多久,女儿凤霞在队长的介绍下,嫁给了县城的偏头工人,日子也算是美满,可怕的是,不幸再次如约而至,凤霞因为难产丢掉了性命,只留下刚出生便没了娘的小儿,故取名苦根。以此同时,家珍的软骨病也越来越严重,最终不治而亡。
偏头工人二喜在苦根四岁时,在上工的时候被水泥板夹成了肉泥。富贵便带着唯一的外孙苦根回到乡下,与自己相依为命,一天富贵为苦根煮好了豆子就下地干活去了,苦根因为太久没有吃到好吃的以至于吃豆子吃到撑死。
可怜的富贵就这样眼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开,内心平静的为亲人们掩埋了尸体,后来富贵给自己买了一头很老的牛,心底觉得这头牛跟他很像,便取名富贵,每天与老牛一起下地干活,一遍又一遍的叫着自己亲人的名字......
余华的《活着》总是在美好生活的背后添加一笔不幸,让人应接不暇,却避无可避。一次次的美好生活被各种各样的不幸遭遇所破坏,富贵仍然坚强的活了下来。
活着、活着,简简单单的一个词,两个字,升华了主题,也道出了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的打怪升级模式,关关难过关关过,有些路很远,沿途都是荆棘,走下去很难,可是不走,会后悔。不管遭遇何种苦难,都要学会承受生命之重。富贵的一生,除却少年不懂事的纨绔时光,剩余的年载都是在爱别离中度过,他老无所依,死亦无所挂,反而平淡地又活了十余个年头。世事难料,心死如灰,往后余生,平静的接受,安静的等待,数着与家人团聚的日子。
富贵是个历经世间沧桑的代表人物,活着更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反射出当时农民的善良淳朴,任劳任怨,又极其乐观豁达的心态,与当代的“我们”,动辄寻死觅活,正好形成对比,也更引人深思。易地而处,也许你还不如富贵,活着可比死去要难的多,也更勇敢。蝼蚁尚且贪生,为人何不惜命。
人终究是要跟现实妥协的,活着就好,毕竟好死不如赖活。
人生没有定数,谁也不会一帆风顺,经过风,踏过浪,风雨中成长,阳光下微笑,你会发现,生命的韧性给了你内在的力量,让你清醒而理智,从容而坚定,依然会一丝不苟地按照自己的节奏走完漫漫的人生路。
告诉自己,我可以落败,可以普通地、尽我所能的活着。优等的心,不必华丽,但必须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