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然而即便是富裕了,难道夫妻间就没有别的悲哀了吗?并不是的。如果人一旦有了钱,手中掌握着权力,很有可能会失去本心,为了自己的欲望而背叛婚姻。就比如香港2015年发生的那起杀害妻女的案件,凶手竟然是德高望重的某知名大学教授,简直是个衣冠禽兽。
说起他为何要杀害妻女,便不得不提他早年与结发妻子那段感人肺腑的婚姻生活,以及之后他包养自己女学生的丑恶行径。1992年,来自马来西亚的许某和中国香港的黄女士结缘并结婚,彼时他们还是一对令人称羡的爱侣。婚后黄女士为他生育了三女一子,一家五口其乐融融。由于他和妻子都是人才,很快就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许某凭借着过人的钻研能力成功拿到了香港某高校的聘用书,他的工资非常高,攒够本钱后和行商的妻子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平常他就做一个挂牌股东,由妻子来打理公司。
由于黄女士高超的管理能力,公司事业蒸蒸日上,很快他们就在香港繁华的地带买下一栋价值不菲的房屋,作为他们的第一爱巢,随后两人更是齐心协力,共同购置七处房产,真正成为上流社会的宠儿。
本来两人一起携手度过贫困时期,应当更加恩爱才是,却没想到即将奔四的许某竟出了轨。2004年,许某接手了一名被同事推荐的女学生李小姐。这位李小姐虽然只有22岁,可是在念书时多次跳级之后,已经读博了,可以称得上是当时学校里麻醉系的天才博士生。也因为这个原因,她被推荐给当时最有名望、最有能力的许教授。
然而许教授虽然整日西装革履,却是个实打实的衣冠禽兽,看着这么有才干的女学生,心中却生起一些遐思。要知道,当时他们俩相差16岁,再多一点许教授都可以当李小姐的父亲了,然而不仅是许某愿意,这位李小姐也倾慕自己既有才华又有财富傍身的老教授,两个人谈起了一段“轰轰烈烈”的“地上情”,连隐瞒都懒得隐瞒,大张旗鼓地逛街秀恩爱。许某还嫌不够刺激,让李小姐过去亲自教导他们家女儿读书,两人有时候甚至在许某家里偷情。
许某好不容易在中年时期又重回年轻时的幸福感,当然对李小姐也是爱护有加,名牌包包、化妆品都是小事儿,他甚至在2007年的时候偷偷给情妇买了栋120多万港币的公寓。他们的地下恋情持续了9年,在此期间,学校几乎人人都知道他们俩的事情。但是由于原配黄女士自从年老色衰,便被先生冷淡,因此一心扑在事业上,已经很久没关注过他了,自然也就一直不知道。
然而,纸包不住火,他们俩如此嚣张,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可笑的是,当时李小姐正在给他们夫妻俩的二女儿补习功课,趁着去外面倒咖啡,和许某在厨房偷情,结果正好被大女儿抓了个正着。大女儿当时觉得恶心,但又不敢告诉母亲,怕她受到刺激。然而,最终这件事被母亲的闺蜜透露出来,黄女士终于知道了。她非常难过,因为这么多年,虽然她一直忍受着丈夫的冷淡,却始终信任他,没想到他早就出轨了,小三居然还是女儿的家庭教师。每每想起小三跟自己丈夫在自家偷情,她就感觉锥心般痛苦。因为长时间无法纾解烦闷,很快她患上了抑郁症。
有了抑郁症之后,原本厌恶黄女士的许某对其更是憎恶,因为他觉得黄女士天天无病呻吟。黄女士也知道两人关系再也回不到原先的样子,便很快提出离婚,却遭到了许某的反对。荒唐如他,为了霸占着巨额家产,竟然要求她只能拿六分之一的财产来换取离婚的结局。而他的这个离婚条件简直是既不合理又不合法,香港《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第7(1)条:
法庭在判决赡养费及财产分配方法及数额时,会顾及婚姻双方的行为、案件所有的情况及考虑以下的因素:
(i) 婚姻双方各自拥有的或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拥有的收入、谋生能力、财产及其它经济来源。
(ii) 婚姻双方各自面对的或在可预见的将来的经济需要、负担及责任;
(iii) 婚姻破裂前的生活水平;
(iv) 婚姻双方的年龄和婚姻的持续期;
(v) 婚姻的任何一方在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无能力 (disability);
(vi) 婚姻双方为家庭所作出的贡献,包括因照料家庭或照顾家人而作出的贡献;
(vii) 婚姻双方各自为因解除婚姻而将会丧失机会获得的任何利益的价值 (例如退休金);
另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感情破裂,而破裂也有着很多分支理由,其中就包括通奸。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人与外人通奸,在分配财产上会作为分配的参考依据之一。也就是说,出轨的许某不仅不能拿到六分之五的财产,反倒要因为自己的出轨行为而少分财产。当然,无论是许某还是黄女士都不愿意将离婚的事情闹到法庭,许某是不想黄女士多分钱,而黄女士嫌丢脸,不想把事情闹大。
结果,就因为分割财产的问题,双方一直无法把离婚的事情办下来,这时候最着急的无疑是许某和小三李女士,因为李女士也想从中分一杯羹,住进她早已梦寐以求的那间大别墅;而许某想和自己娇美的情人成为一对夫妻。对李女士有着浓烈爱意的许某为了给她正名,居然动了杀心,并且谋划了一年。
2014年十月份,他用自己的化名通过原来所在医院的同事购买了一罐一氧化碳,并以做实验为借口将一氧化碳堂而皇之运到了实验室,当他把一氧化碳灌入两个瑜伽球的时候,还曾被同事金先生质疑,当时他用了一个很蹩脚的借口,用一氧化碳毒老鼠。原本金先生只以为他开玩笑,可是没想到的是,一氧化碳是他提前埋好的定时炸弹。
2015年5月份,他见时间过去已久,没人记得他曾做过一氧化碳实验,于是便偷偷将瑜伽球放入了夫妻两人的汽车后备箱中。5月22日上午,黄女士说要到郊外去旅游,而二女儿想与她一起同行,许某感觉这是个好机会,于是便过去把瑜伽球扎破。他在去学校上班前,特意叮嘱了二女儿,下午就在家中写作业,千万不要出去,并让大女儿监督她。
然而,天不遂人愿,二女儿当时想陪伴母亲一起去散心,于是就跟着一块去了。结果到下午三点多的时候,车内一氧化碳浓度太重,他们母女俩中毒身亡。直到有人发现之后,赶紧报了警。而许某得知妻女双双死亡,到现场以后,悔恨地搂着女儿的尸体,却对自己的妻子看都不看一眼。
警方到现场之后,以为这只是一起车内二氧化碳泄露导致的中毒事件,但是后来查看汽车,发现并没有损坏。当他们发现车里的瑜伽球时,由于发现晚,里面的气体早已经散完,线索就中断了。直到得知许某有婚外情的时候,他们也曾经重点调查过许某,却发现许某案发时一直在学校,根本没时间下毒。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他们调查近一年之后,终于顺着一氧化碳查到了线索。这种有毒气体轻易是无法获得的,所以每一笔交易都会记录在案。他们很快查到,在许某曾工作过的医院曾购进过一瓶一氧化碳,而这瓶一氧化碳的买家正是许某。沿着这条线,他们又找到了当时的同事,证实许某曾经往瑜伽球里灌过一氧化碳。
证据确凿之下,许某刚开始还抵赖,甚至栽赃二女儿,说她想要自杀。不过警方火眼金睛,一眼看出他在撒谎,最终许某还是承认了自己的过错,他被指认两项一级谋杀罪,并最终判处终身监禁。(注:终身监禁是香港最严厉的刑罚,香港已经废除死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