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月买了一辆新车,自带车载行车仪,2个月后的一天,刚进商场的停车场,前面一辆车先进了停车场并准备倒车,一共有三台停车位,倒车的是一个78岁的老头,他居然没有听到我的按喇叭声,倒车的时候直接倒在我的车上,接下去就是报警处理。。。接下去的事情就是我倒霉的开始了。我把行车仪里的记录给误删了。对方保险公司说没有证据不赔全责。原本我完全可以交给我的保险公司去处理这件事情,但是我不满对方保险公司职员的态度,就一个状子递到东京简易法院,要求全额赔偿我的修车费。我没有请律师,而对方请了律师。去年7月递交诉讼已经调庭5次,毕竟事情已经过了一年,当初那股子要抗争的劲儿已经消沉了许多,所以当法院调庭3-7开责任的时候我先同意了,第二天后悔了,要求重新开庭,结果,对方主动把责任降了一级责任为2-8开,说是补偿我的出庭辛苦费。。。因为对方律师主动开口且态度和气,我想想算了损失了2千多人民币算了。。。可是我又后悔了,蛮好官司打下去的。但是这次不比上次,上次后悔是因为没有在法庭上正式宣布和解同意而只是在和谈会议室的口头和解。。。哎!主要是时间久了那股子愤怒被冲淡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因为我已经在法庭上同意和解了,有法律效果了!
想想自己经常后悔的脾气很是讨厌有时候买了一件衣服或一双鞋子买的时候没啥感觉,买回家后后悔了。。。哎,你早干嘛了呢?
反省反省再反省,要好好改改经常反悔经常后悔的脾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