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深知自己喜欢的是什么、热爱的是什么、追求的是什么。更加可贵的是,她在追求自我的时候,完全不会在意旁人的看法,将做自己,为自己而活演绎的淋漓尽致!
张爱玲是文学奇才,早早的就表现出了对写作的热爱和天赋异禀。她也很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优势,曾说“我是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
张爱玲七岁就开始写小说,14岁时就写出了极有曹雪芹味道的《摩登红楼梦》。在读大学期间,她的作品就在上海掀起了一个又一个的浪潮,名声大噪。
这也完全符合她自己的想法:“出名要趁早!来的太晚,快乐也不难痛快!”。但是,她真的活得很通透,她喜欢这种出名的快乐,但绝不沉浸其中,迎合时局,在时代的洪流中淹没,她选择用自己热爱的文字来表达内心,顺从自己的内心而活。
张爱玲在写作上始终坚持写自己想写的东西。这一点特别表现在她中年到美国后,因为不去迎合西方人(写西方人想要看的东西),导致张爱玲的作品在英文世界中没能有成就。
文学才华是张爱玲最大的底气和资本。张爱玲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稿费,她的稿费大部分用于购买口红和衣服。张对时尚的喜爱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比如,九岁时她用第一笔稿费买了一支当时最时尚的口红,她的衣服总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和时尚。
她用“衣服狂”来描述自己,会自己设计、改良衣服,甚至还和朋友一起开时装店。张毫不掩饰自己对时尚的狂热追求,她说“八岁梳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
对于爱情,她认真投入,只是年轻时遇人不淑,碰到了渣男胡兰成。深爱胡兰成时,她曾写下“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与胡兰成签订婚书时,写下“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但是,当张跋山涉水从上海跑到温州找胡兰成,发现胡已另娶新欢,见到自己时表现的“惊而不喜,甚至有怒”。张伤心的给胡兰成写信“你到底是不肯,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再后来,胡兰成再来寻张时,张已对这段恋爱彻底了断,书信于胡兰成:“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经不喜欢我的了。这次的决心,是我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惟时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张与胡兰成的这段恋情,她全身心的投入,不论是感情还是财富,她毫不吝啬。我很佩服张爱玲在发现胡兰成不爱她时,她表现出的伤心而不失理智的态度:我不会死皮赖脸的跟着你,我也不会为你寻短见,但是我已枯谢。张爱玲是自爱的!
在这个纷繁杂乱的世界里,想要不随世俗浮躁,回归简单,应如张爱玲一般懂自己、做自己、爱自己,深刻的剖析自己的内心需求,把精力聚焦在自己最重视的事物上,培养自己喜欢的兴趣,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无须过于在意旁人的想法,把生活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活的通透一些。